湖北源豐化工“沃爾特”假化肥銷往汝南 坑農害農被查
記者黃華
4月12日,河南日報農村版記者從汝南縣工商局了解到,經群眾舉報,由該局抽樣的湖北源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沃爾特”復合肥料,經山東金質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為不合格產品,其中標識氧化鉀含量為17%的高濃度復合肥,實際含量僅為1.2%。
3月29日,有群眾向本報農資打假熱線打來電話反映稱,汝南縣一名叫王鳳顯的農資經銷商自稱“擺平”了該縣工商局執法人員,現正在其遍布各鄉鎮的村級經銷商處銷售氮磷鉀標識含量為17-17-17的“沃爾特”復合肥!斑@種復合肥是假化肥!迸e報人說,“現在三橋鎮賀屯村殷隗莊村民組化肥經銷商賀華偉處有這種肥料40多噸,余店鄉天堂寺村一村級經銷商處也有‘沃爾特’復合肥銷售!
當天上午,記者與駐馬店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一起趕往汝南,在汝南縣工商局三橋工商所執法人員的配合下,在賀屯村殷隗莊村民組化肥經銷商賀華偉處查扣涉嫌不合格的“沃爾特”復合肥700多袋,并對這些肥料進行抽樣送檢。
賀華偉承認,他從汝南縣天豐肥業配送中心購進40噸湖北省隨州市湖北源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沃爾特”復合肥,并出示了一張由該中心出具的7萬元收據。
當天下午,當記者和執法人員趕到被舉報的位于余店鄉天堂寺村的另一個村級經銷商處時,該經銷處大門緊鎖。
山東金質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2016JZ檢第0331031檢驗報告顯示,由汝南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檢驗,汝南縣三橋鎮賀屯村殷隗莊村(民組),賀華偉經銷的湖北源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樣品等級為高濃度含量為3個17的“沃爾特”復合肥,按GB15063-2009標準檢驗,不合格。
從這份檢驗報告上記者看到,技術要求總養分含量大于或等于51%的檢驗結果為36.6%;技術要求有效磷含量大于或等于17%的檢驗結果為14.5%;技術要求氧化鉀含量大于或等于17%的檢驗結果為1.2%;技術要求氯離子含量小于或等于3的檢驗結果為35.6,以上指標的檢驗結果均為不合格。
“鉀的含量僅為1.2%,這是典型的造假行為!币晃晦r業專家告訴記者,“從抽檢結果來看,這個‘沃爾特’復合肥不但磷和鉀的含量不達標,氯離子還嚴重超標,如果農民用在瓜果蔬菜種植上,后果不堪設想!
據剛剛從湖北源豐化工有限公司調查回來的汝南縣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經該公司確認,已分四次向汝南縣經銷商王鳳顯運送標識含量為3個17的“沃爾特”復合肥150噸。
目前,這150噸化肥的流向已經引起汝南縣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有關部門正通過電視臺等多種渠道向全縣農民發出通告,一旦發現這批“沃爾特”復合肥要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絕不允許一袋劣質肥料流入農民手中。
責編:河南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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