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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0號),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現將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河南省湯陰縣歐特福購物中心東關分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查處情況
經調查,河南省湯陰縣歐特福購物中心東關分店共購進該批次韭菜5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15.3元。
河南省湯陰縣歐特福購物中心東關分店銷售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應依法給予處罰。
但河南省湯陰縣歐特福購物中心東關分店在經營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采購時索要并查驗同批次合格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河南省湯陰縣歐特福購物中心東關分店作出免于行政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安市監處〔2019〕4號。相關線索已移送安陽市農業農村局。
2019年8月21日
責編:河南質量